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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产品认证

2017-02-01 08:46:34   已有  人阅读

实施有机产品认证的必要性和益处

1、顺应国际市场发展,抓住新机遇的需要

  有机食品的产业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国际上对食品安全的日益关注而兴起和发展的。在国际市场上,有机食品已经成为一类比较成熟的安全食品,成为国际上通行的环保生态食品,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并得到了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随着消费者健康和环保意识日渐增强,全球有机产品销量持续增长,发展中国家的有机农业已经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在有些发达国家,其市场份额已达到5%到10%。目前,已在全球范围内掀起高潮,全球许多国家已调整有机产业发展的比例,积极扶持有机产品企业。全球有机农业的面积已经超过2400万公顷,有机产品总销售额达到了500亿美元,国际市场有机食品的占有率将以15%——20%的年增长率发展。2003年,欧洲、日本、澳大利亚以及北美的有机产品市场销售额达250亿美元。据预测,2005年全球有机产品销售额有望达到320~350亿美元。

  入关后的我国农业应该是受冲击最大的领域,而传统的农产品的品质和价值,如果没有新的突破,将无力抗衡国外农产品,更谈不上扩大国际市场的占有率,在这种严峻的挑战下,国际市场产品的多元化,也给我国的农业产品提供了一个更诱人的机遇:发展有机农业,扩大有机产品的生产规模,以满足日益扩大的,呈供不应求状况的有机产品(ORGANIC ORODUCT)消费市场。

  我国有机食品有着巨大的国际市场和潜在的国内市场。国际上对我国有机产品的需求逐年增加,越来越多的外商想进口我国的有机大豆、稻米、花生、蔬菜、茶叶、果品、蜂蜜、药材、有机丝绸、有机棉花等产品。在北京、上海、广州和南京等国内市场已经有有机食品销售,而且有机食品的消费也呈迅速上升趋势。目前,我国有机食品的生产还远远不能满足国内外市场的需要。如果我们能抓住机遇,发挥自身优势,那么,经过几年努力,使我国的有机食品在国际市场所占的份额达1%至2%是完全可能的,这就意味着每年可出口创汇10多亿美元。

  2、政府推动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切实解决“三农问题”的需要

  随着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国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在不断增强,确保食品安全问题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从源头防止农产品污染,建立统一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开展农产品和食品认证工作也成为各级政府大力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发展有机食品产业是防治农村、农业污染的最好方式,目前,中国商务部等十一个部委正在积极采取措施,推进有机食品产业的发展将加大扶值力度,制订产业发展规划。在“十一五”期间,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将按照“引导、规范、培育、监督”的职责定位,大力促进有机食品产业的发展,通过有机食品产业的发展,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

  业内人士分析,我国地域辽阔,各地气候差异较大,动植物物种资源丰富,发展有机农业的条件得天独厚,扩大出口的潜力很大。虽然目前国内有机产品生产发展缓慢,但是从长远利益来看:这是一条既有利于生态环境,又提高经济价值的利国利民的好事。在国内,有机产品的价格比普通农产品要高30%,农民可以从较高的农产品价格和较低的现金投入两方面获得收益。从国际市场需求看,有机食品目前已成为发达国家的消费主流,他们的有机食品基本靠进口,有机食品正成为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出口的主要产品之一。另外,随着我国加入WTO,农产品进入国际贸易市场受关税和配额的调控作用越来越小,许多国家因此提高了食品的安全卫生标准,设置非关税贸易壁垒——安全壁垒,控制普通食品进口,这为有机食品出口创造了机遇。扩大有机农产品出口,将有力地促进转变我国农产品出口增长方式,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带动农民增收。

  3、企业提升社会形象、开拓市场、提高竞争力、创造效益的需要

  有机产品在国际上有广阔发展空间,而提倡企业进行有机产品的认证,可促进生产者和经营者自觉了解有机产品的相关知识和要求,在整个生产、供应、销售中自觉遵守有机产品标准,使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努力,可以转化成可观的经济效益。

  据了解,有机产品的零售价格一般比普通产品高20%—40%,在欧洲要高出50%甚至更高。英国有机产品贸易商预测,到2008年,世界有机产品年贸易额将从现在的200亿美元增至800亿美元。中国可能成为继美国、欧盟和日本三大有机产品消费市场之后的第四大市场,有机产品无疑有着广泛的市场前景。因此,通过有机认证,可以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高产品附加值。同时,通过向社会提供健康安全、环保的有机产品,也将大大提高企业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

 

二、  根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2004〕第67号)、《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国家认监委公告〔2011〕第34号)规定,按照有序推进、动态调整的原则,结合有机产品生产实际需求及相关方面的意见建议,经有机产品认证技术工作组全体会议审议,现将《有机产品认证增补目录(一)》予以公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可受理新增《目录》内产品的有机产品认证申请。本公告发布之日前获得相应产品认证,但证书已到期失效的,由原颁证机构进行核实确认后,在按新版《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CNCA-N-009:2011)实施认证时转换期可从生产企业首次提出认证申请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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